督察偷竊失200萬長俸

督察偷竊失200萬長俸

【本報訊】警隊督察涉攜帶自備膠袋到吉之島百貨,被保安員目擊他將價值近八百元的電動飛碟玩具放進膠袋內,上前將他截停報警處理。涉案督察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偷竊罪成,判罰款二千元及堂費一千元。他將喪失近二百萬元長俸。
五十二歲被告陸釗祺,任職督察,現被停職,控罪指他於今年二月十七日,在康山吉之島百貨內,偷取一部價值七百九十九元的電動飛碟。辯方求情稱,被告行為愚蠢,尚有三年便退休,事件令他失去近二百萬元長俸。
案件編號:ESCC2544/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