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於電訊盈科專門店購買一部手機連同藍芽MP3機的套裝,惟該部沒有牌子的MP3機,在一年保養期內損壞,而MP3機供應商業務已遷往深圳,需自己攜機到深圳修理,令其MP3機有如廢物,無法使用,向本報求助。
電盈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稱,MP3機供應商已將本港業務遷往內地,現已聯絡供應商,並代安排維修。
《蘋果》讀者黃先生稱,他於去年九月在電盈專門店購買一套電盈自行選配的手機連藍芽MP3機套裝,售價3,680元。他購機時,電盈職員表示,兩部機均可獲一年維修保養,若手機有問題,手機供應商會作維修,若MP3機有問題,電盈會安排MP3機的供應商維修。他購機時只獲一張電盈發出收據,並未獲發任何保養書。
他稱,今年七月,MP3機不斷長鳴,不能播放音樂,他前往電盈專門店要求將MP3機送到供應商維修,惟電盈職員只給他供應商於沙田的地址及電話,他致電查詢,無人接聽,惟有親自到沙田小瀝源公司辦事處,應門者竟說公司已搬往國內,需自行攜機前往深圳福田區供應商辦事處維修。
黃先生說,他聽後不禁啼笑皆非,「部機喺香港買,竟然要去深圳整,有冇搞錯?」
黃先生稱,其後他致電電盈客戶熱線投訴,「職員幫我跟進後話冇辦法,無能為力,幫我唔到。」黃先生說,他求助無門,惟有向《蘋果》求助。
電訊盈科發言人跟進投訴後回覆稱,電盈是向一家供應商取得該批MP3機,連同手機以套裝形式出售,電盈會安排持有單據客戶,將有問題機件送交供應商維修。早前有關供應商在港業務遷往深圳,故未能在本港提供維修保養服務,職員又未能清楚向客戶解釋情況,令客戶誤以為需攜機到深圳維修。
電盈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即盡力與有關的MP3機供應商接觸,早前已成功聯絡上,並安排將投訴人的MP3機送往供應商維修,投訴人毋須親自攜機前往深圳維修。
電盈發言人稱,客戶在電盈店舖買機,電盈有責任為客戶安排維修;而該批MP3機售出的貨量不多,且大部份早已超逾保養期,相信以後問題不大。
(○九○九○五四)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稱,產品的維修責任屬於產品供應商或零售商,需視乎消費者購物時,與零售商所協定的安排,並應在收據上清楚列明,以免將來引起爭拗。
若產品供應商未能承擔維修責任,或未能聯絡,零售商亦有責任盡力提供協助,為消費者解決問題,免令其因產品輕微損毀未能修妥使用,致得物無所用。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