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列明免責條款 防「上身」<br>部份銀行保險箱意外賠$1000

租約列明免責條款 防「上身」
部份銀行保險箱意外賠$1000

【本報訊】從股票證書到首飾嫁妝,全港以十萬計銀行保險箱肩負着託管私人及企業貴重財物的重任。銀行都設有一套嚴謹的程序,連被鑿開過的保險箱,都會找專人覆查一次箱內有否物件,才正式棄置。不過銀行保障客戶,更加保障自己,不少銀行出租保險箱時都在合約上列出免責條款,藉此推卸部份或全部責任。除非損失是由銀行的「輕率或蓄意」造成,否則賠款上限為一千元。 記者:蔡元貴

身兼渣打銀行香港總裁的香港銀行公會主席王冬勝表示,以渣打為例,若有需要將保險箱搬遷,渣打首先將知會客戶取回保險箱內物品,若客戶決定不取出物品,該行會派出四組人員在場監察,包括有關分行職員、銀行管理層、公證行,及外判的管理商。
為了保障公司利益,銀行通常都會在出租保險箱的合約上列明免責條款,以中銀為例,保險箱租約條文列明,財物損毀時,銀行只會負上某程度責任,除非損失是由銀行的「輕率或蓄意」造成,否則賠款上限為一千元。至於怎樣才算是「輕率或蓄意」,中銀發言人無可奉告。永隆更列明不會賠償因天災而造成的損失。中銀表示,過往曾有分行因為水浸而損毀了部份保險箱財物,結果銀行作出了賠償,但金額則不詳。
中銀集團轄下二百一十五間分行當中,有九十八間設有保險箱,出租率高逾九成。發言人表示,每個保險箱都有三條鎖匙,銀行保存一條,客戶保存兩條,開箱時必須同時使用銀行及客戶各一條匙,客戶亦須出示身份證及簽名,證明他是保險箱持有人。

裝修搬遷會發通知
銀行通常會在客戶欠租或銀行裝修搬遷時開箱,中銀發言人解釋,若有客戶欠租兩個月以上,銀行會向他發出三個月通知,如對方不予理會,銀行會再發出十四日最後通牒,再無回應的話才會開箱。開箱時會有律師見證,由鎖匠鑿開,箱內的財物會列明在一份清單上,由律師簽署作證,然後寄存於銀行倉庫,待客戶提取。
若銀行因為裝修或搬遷而需銷毀保險箱,銀行會向客戶發出一個月通知,要求客戶取回物件,一個月後仍未提取,則再發十四天最後通知,仍未提取則由銀行請鎖匠開箱,程序如同上述欠租個案的開箱過程。至於被鑿開過的保險箱,則會找專人拆除保險箱的鎖心,再覆查一次箱內有否物件,才棄置。
廖創興銀行高級經理張南中則表示,該行的保險箱搬遷和更換時,會提早三個月向客戶發出通知取回個人財物,若客戶到期尚未出現,則會通知客戶銀行會鑿箱,然後在律師、公證人、銀行職員和專家在場下鑿箱,並將財物封存於銀行倉庫內待領。
六間分行合共提供三萬七千個保險箱的永隆銀行,除了公正人士見證開箱外,還會把整個過程拍攝下來。不過中銀和永隆均表示,銀行不會為保險箱財物買保險,因為銀行基於客戶私隱,不會紀錄保險箱內的物品,因而也無從購買保險。
滙豐銀行發言人表示,除非銀行職員疏忽直接導致客戶有損失,否則客戶要對保險箱的物品負責。渣打銀行發言人亦表示,除非銀行有疏忽,否則不會對保險箱內財物損失負責。

去年完成重組的星展銀行,當時舉行記者會宣布有關消息。左起:星展香港行政總裁蘇禮文、非執行董事戴國良及主席黃鋼城。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