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富婆藐視法庭緩刑

垃圾富婆藐視法庭緩刑

【本報訊】曾因偽造亡母遺囑被判入獄的「垃圾富婆」梁美春,因為沒有履行法庭頒令,將亡母遺下十項物業的樓契、租約和帳目交還遺產執行人,昨在高等法院被判藐視法庭罪成,法官朱芬齡考慮案件僅涉家庭成員糾紛,判梁美春入獄七天,准緩刑執行,賠償涉案訟費,並須在限期內按涉訟人所列清單,交代亡母和物業有關資料,否則便須入獄。
案件編號:HCA2839、2930、3076-78/2001&155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