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秀茂坪嘅商場幸福樓酒家,在特價炒飯點心紙上未註明「攜走收正價」字句,一食客吃剩後「打包」攜走,職員指「攜走就收番正價」,雙方因此爭拗,食客指酒樓亂收費,向本報投訴。
本報上月二十二日報道投訴後,幸福樓負責人梁先生日前致電本報稱,對事件相當重視、並已作出跟進,調查後證實當中確「係出錯咗」,願向食客何小姐道歉及賠償差額。
何小姐表示,對有關安排感滿意,並會稍後往取回差額。
何小姐早前與母親到幸福樓品茗,點了一碟點心紙上列明$18.8的特價炒飯,惟食剩大半後「打包」攜走,被收取正價38元。
「我唔查單都唔知,追問後就稱拎走收正價。如果係有兩種價格,點解唔寫清楚?」
本報跟進投訴,當時酒樓承諾會作調查,並於日前回覆本報有關調查結果。
消費者委員會指出,食肆若對特價食品有特別規定,應在餐牌上清晰列明。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