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上播放音樂<br>MChannel遭追討120萬版權費

小巴上播放音樂
MChannel遭追討120萬版權費

【本報訊】在超過一千輛公共小巴上播放資訊節目、星美傳媒旗下公司的MChannelCorporationLimited,由於未有根據協定,被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CASH)指違反協議,沒有繳交每月約四萬八千元的版權費,昨遭該協會入稟高院追討,涉及二十七個月共一百二十萬多元版權費。

前身為36.com
MChannel前身為36.com,大班鄭經翰亦曾是董事之一,但已於○二年離職,公司易名MChannel後,主要在公共小巴上安裝的螢光幕播放包括流行曲音樂錄影帶、旅遊及廣告等資訊性節目。MChannel本為星美國際(前身為東方魅力)所持有,後售予控權股東星美傳媒。為MChannel提供行政支援的流動廣告管理有限公司,亦是本案被告之一。根據入稟狀,原告與兩間被告公司於○一年下旬,就發牌予MChannel播放音樂進行商討,○一年十月達成協議,被告須向原告繳付版權費,並提供所播放的節目資料,以便原告評估版權費金額。被告於○二年繳付一個月約四萬八千元的版權費後,便沒有再付款,原告追討不果,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227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