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強積金管理局資料顯示,自○○年十二月強積金制度實施以來,截至九月底,保本基金錄得的累積回報為百分之三點九。積金局表示,法例規定保本基金必須投資在短期銀行存款或優質債券,該局會檢討有關投資限制。
對於保本基金被指不保本,積金局發言人解釋,現時保本基金必須投資在短期銀行存款或優質債券,平均投資期不超過九十日,一般來說,此等債券會持有至到期日為止,屆時計劃成員便可一併取回本息,達致保本目的,不過由於債券是按市價估值,因此市場的波動會影響保本基金的價值。
積金局表示,正與業界合作檢討有關的估值方法,使能更反映基金的實際運作。積金局並會與有關團體及機構合作加強教育工作,促進公眾對保本基金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