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內鬼」套客資料<br>渣打盜款案主犯加刑重囚四年

串通「內鬼」套客資料
渣打盜款案主犯加刑重囚四年

【本報訊】渣打銀行前電話推銷員學徒串謀渣打「內鬼」套取存戶資料,登入戶口轉走存款,令四億六千萬元銀行存款一度成為歹徒覬覦目標一案,案件昨日裁決。法官指主犯前學徒及其同黨非法登入銀行電腦,罪行與入屋爆竊無異,若存戶資料流入不法集團手中,勢必對銀行及存戶構成不堪設想的損失,故此加刑百分之二十五,判兩人入獄四年及兩年半。 記者:羅宇光、梁偉強

前學徒羅立燊(二十六歲),入獄四年;無業的陳迪文(二十五歲)囚兩年半;案發時任渣打電話推銷員,並提供存戶資料給羅的女被告唐靜雯(二十一歲),押後至本月底判刑。同案被控串謀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串謀盜竊罪的連國威(三十歲、無業)、陳文傑(二十二歲、商人)及余璧君(二十一歲、渣打前電話推銷員),經審訊後脫罪獲釋。
區域法院法官姬大維判刑時指,被告非法進入銀行電腦系統等同入屋爆竊。羅及唐家中分別藏有八百八十及三千組存戶資料,涉及合共四億六千萬元存款,羅及陳迪文最終雖只盜取了五萬五千元存款,但若資料流入不法集團手中,勢必對銀行及存戶構成嚴重損失,因此二人各被加刑百分之二十五。法官指唐違反對誠信,令存戶財產受威脅,遂將她還柙待提取教導所報告始判。

電腦庫抄存戶資料
羅被控串謀不誠實取用電腦、串謀盜竊及管有製造虛假文書設備三項罪名,早前認罪,並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唐承認該項串謀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陳則承認串謀盜竊。
案情指羅要求在渣打電話推銷員訓練班認識的唐,給他提供存戶資料。唐於去年四至八月間,從渣打電腦資料庫中抄出八百多組存戶資料給羅。羅利用有關資料,重設存戶的網上理財戶口密碼,並偕同陳在網吧登入八名存戶的帳戶,轉走共五萬五千元。
案件編號:DCCC41/04

第五被告陳文傑被裁定串謀盜竊罪名不成立獲釋。另一名被告余璧君(圖)亦獲無罪釋放。
凌樹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