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
九一二選舉日的大混亂,對我們來說是一記當頭棒喝。民主派欲在立法會取得三十席的理想,像個洩了氣的氣球,一下子墮了下來,令人恍然醒覺,沒有一個公開、公平和值得信賴的選舉制度,爭取普選彷彿也是徒然?假如明天有普選,當選情緊急時,票站會被關閉、票箱會被隨意打開、點票之前所有人等會一律被拒於門外、點票後三日仍會未有點票站的數字公布,這樣的情況會令你相信當選的特首真是香港人所選出來的嗎?
霎時間我明白到,一個健康、有誠信的選舉制度,是普選的先決條件。這比有成熟的政黨或候選人更為重要。一個公正、受人認同的選舉制度是普選的靈魂,沒有它,普選只是行屍走肉,有沒有也罷。
要爭取普選,必須先爭取一個合理和可信賴的選舉制度。一個值得信賴的選舉制度,必須是一個公平的制度,其基本原則有二:一,每個人都是平等;二,選民可以有效地運用手中的選票去選出他們認同的議員或行政長官。然而,現有的選舉制度,卻遠遠不能符合這基本的要求。
第一,選民之間並不平等。現時立法會有六十位議員,但其中三十位是由功能組別選舉所產生。這些界別最小的只有一百六十多個選民,而這些所謂選民,只是一些團體或公司。代表這些團體或公司投票的人,並沒有責任去向這些團體或公司的成員負責,或接受他們的指引投票。這些功能界別的選民總數少於二十萬,而他們所選出的議員,最重要的工作是維護業界的利益。即是說,議會內有一半聲音是代表社會中極少數的一撮人。誠然,這些議員中亦有翹楚之輩,但放眼一看,議會中有多少個吳靄儀?
在直選方面,特區實行的是所謂「比例代表制」。在這制度下,特區被分為五個大選區,候選人要以多張選舉名單爭奪多個議席。這制度的特點是要讓少數人支持的黨派亦可以從直選中晉身立法會。換句話說,在該制度下選出的議員,並不能代表社會大多數人的聲音。正因如此,每次選舉的結果,都是絕大部份選民只可以選出議會中永遠成為少數的議員。這樣的制度,怎可算公平?
第二,更不公平的是「比例代表制」並沒有給予選民一個真正的選擇權。競選期間,每日都有選民問我:「我十分希望投你一票,但你在名單上排行第三,我怎可確保我的一票會令你當選,而不是令排在你之前的議員當選?」又或:「我怎樣配票,才可以確保我心儀的議員當選?」又或:「我怎麼才可以知道你已夠票當選而不會令我的選票變成毫無意義?有甚麼方法可以確保我的一票不會被浪費?」
為甚麼選民投票,要像賭博一樣,要靠神機妙算,才可確保他的一票不會被浪費?任何配票的策略都不是一個公平民主的安排。因為配票的基本原則,就是為了達到某一個政治目的,而迫使選民改變投票決定,將選票投給他並非首選的候選人。
一個迫使選民去採取這種投票策略的制度,並不尊重選民的意願,亦絕對不是一個公平,和值得信賴的選舉制度。
如斯不公平的選舉制度,再加上一些容易被人輕易舞弊的陋習,或一些並不嚴謹的選舉程序條例,整個選舉制度實難以取得選民的信任,以至可能全面崩潰。經過九一二選舉,我們可以清楚看到,特區現有的選舉制度是爭取普選的絆腳石。要爭取普選,首要工作是要將這個選舉制度來一個大改革,香港民主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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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新任立法會議員、「《基本法》四十五條關注組」成員,關注組文章逢星期五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