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在的士上收聽電台節目討論削綜援,司機先生認為傳媒過份同情反對政府執行這項政策的老人家。他覺得綜援太寬了,他認識一名行家,明明開的士,卻報稱失業,一家七口每月便領取萬多元綜援,然後天天花錢喝美酒,買運動單車也挑昂貴牌子,教他又憤怒又鄙視這個人。
這類故事存在毋容置疑,辛勤工作省着花的人當然深感不平。令我想起我們大廈那些不肯拆掉僭建冷氣機的,我們守規矩和合作要捱熱焗,他們就自享風涼。但整體政策不應取決於這類人的越軌行為。
我問司機先生同意不同意社會上的確有不幸的人;他同意。那麼社會是否需要有政策幫助這些不幸的人?他當然也同意了。所以問題就不是在於有沒有人濫用甚至違法冒領綜援。因為社會上有這類無恥之徒而對綜援普遍反感,其實也不大公平。
可是,每次在立法會上辯論綜援,政府就拿出濫用的例子作為削減和限制綜援的理據,結果老實人受苦,無恥之徒卻依舊風流自在。提防假冒,設立便利有正當需要的人、阻遏混水摸魚的人濫用,根本是社署的責任。
但社署有沒有盡責?司機先生頗有微詞。他說聽聞社署職員甚至指點市民虛報失業,因為這是使這個家庭的患病長者能領取到津貼的唯一方法。正確情況有待查證,但肯定關鍵在於政策的實施。第一時間要梁家傑實地研究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