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灣無牌食肆林立衛生惡劣

馬灣無牌食肆林立衛生惡劣

離島馬灣田寮新村村民投訴,村屋多個地下單位,被人用作經營食肆,令環境衞生極為惡劣,其中多家食肆更屬無牌經營,村民曾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但情況卻沒有改善,只好向傳媒求助,以引起當局關注。

田寮新村居民向本報投訴稱,田寮新村原本是寮屋,近年經重新規劃,建成多幢三層高村屋,但不少地下單位開設食肆,造成環境衞生問題。

村民投訴但無改善
居民不滿說:「馬灣呢度個大型屋邨𠵱家重起緊,有好多建築工人做嘢,所以好多村屋都俾人用咗嚟做食肆,做呢啲工人嘅生意,搞到呢度衞生好差!」
「除咗成地水,嗰啲垃圾同食物殘渣通地都係,好易孳生蚊蠅;煮嘢嗰陣又發出好大陣油煙;枱椅隨處擺喺通道,我哋村民住喺啲食肆樓上同隔籬,真係好受滋擾!」
村民質疑,其中最少四間食肆未獲有關政府部門發出食肆牌照,他曾就此情況向食物環境衞生署投訴,可是環境衞生一直沒有改善,他惟有轉向本報反映,盼該署盡快處理。
荃灣葵青地政處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在上述村屋設置食堂或食肆,並沒有違反有關地契條款,但業主或租客必須向食物環境衞生署申請食肆牌照。
荃灣葵青地政處已將有關環境衞生的投訴,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跟進。

證實多家食肆無牌
食物環境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食環署至今仍未接獲田寮新村13、16及24號地下食肆的任何牌照申請,而食環署人員分別於本月2日、14日及21日到上址巡查,發現上述三店均無牌經營,遂即時提出檢控。
此外,村內24號地下食肆負責人亦於本月21日的行動中,因將枱椅擺放在店前行人通道,造成阻塞,被食環署檢控。
至於田寮新村23號地下食肆的普通食肆牌照申請已在處理中。食環署人員曾分別於上月23日及本月2日前往巡查,發現上述食肆無牌經營,並將枱椅佔用通道,即時檢控負責人。
在田寮新村33號地下食肆,則已領有食環署發出的臨時普通食肆牌照,但食環署人員於本月2日巡查期間,發現有枱椅擺放在店前通道,造成阻塞,已即時向負責人提出檢控。 (○九二○○六八)

話你知
食物環境衞生署如發現食肆無牌經營,會根據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附屬法例《食物業規例》,向違例人士提出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資料來源:食環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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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寮新村23及24號地下食肆,早前被食環署檢控無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