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四歲保安員聲稱痛失第一任愛妻後沾上酗酒惡習,加上在內地的父兄相繼去世,大受打擊,竟將第二任妻子所生的六歲親女作洩慾工具,企圖與她性交,無意間更將性病傳染,至女兒被證實患上性病入院,醜事才揭發。該獸父昨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及非禮等罪名,押後至明天宣判。 記者:梁瑞珮
被告原被控兩項企圖強姦及三項非禮罪,當中兩項非禮為企圖強姦的交替性控罪,被告昨承認一項企圖強姦及一項非禮,餘下控罪保留法庭檔案。據悉,現時七歲、就讀小二的受害女兒已完全康復,由社署跟進她與母親的情況。
案情指出,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受害女兒的母親發現女兒下體流出分泌物,遂帶往醫院求診,醫生診斷其女兒患上經性傳染的淋病,警方遂拘捕被告。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去年七月二十七日,他醉酒在家玩電腦遊戲時,女兒聲稱私處痕癢,被告叫女兒褪下褲子讓他查看後,把女兒非禮,當他意識到自己做錯時,即停下來,並向女兒道歉。
至翌月二日,被告陪女兒返校領取成績表,女兒欲吃麥當勞快餐,被告便開出條件,准許他觸摸才讓她吃快餐,藉此誘騙女兒就範。結果,當返抵家後,被告再非禮女兒,並企圖與她性交,因女兒不斷擺動身體,才未能完事,被告遂在女兒面前手淫。被告透露他於八月十三日,自覺小便困難及感痛楚,曾經服藥治理。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的第一任妻子於九○年早逝,一直父兼母職,照顧三名兒子,惟被告因痛失愛妻而沾上酗酒問題。○二至○三年間,在內地的父親及兄長相繼去世,促致被告犯上大錯。辯方又指,當時被告是淋病的隱性病者,自己不知道有性病,也不知將病傳染給女兒。
案件編號:HCCC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