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無業漢向男鄰居提出「換妻」建議,遭斷然拒絕後,心生不忿向男鄰居施襲,用菜刀斬傷其下顎,留下八厘米長刀痕。無業漢早前承認有意圖傷人及沒有歸柙兩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十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犯案,帶備菜刀只想威嚇男事主道歉,一時衝動才斬傷對方,但不為法官接納,指他攜備菜刀反映有預謀傷害事主,遂判處他入獄三十個月。
四十四歲被告鄭平,被控於去年七月八日,在東涌逸東邨有意圖傷害三十九歲廚工黃喜桂,被告在審訊中途改口認罪。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是逸東邨居民,案發下午被告忽然提出「換妻」,建議「我老婆同你瞓,你老婆同我瞓」。
事主不理,走開一會後再遇被告,被告突然用菜刀斬向其左下顎後逃去,事主送院,傷口長達八厘米。被告其後自首,獲准保釋,卻沒有出席法庭提訊,再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121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