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公布,成功檢控易達興業(855,現稱中國銀龍)的大股東楊家誠,指他於01年曾5次持有易達已發行股本超過20%,但未有披露,違反《證券(披露權益)條例》。
不過,證監檢控他在期內操縱市場的罪名不成立,他只被罰款4.3萬元及須繳付調查費7398元。
證監指楊氏在01年5月17至24日期間,蓄意造成易達股份成交活躍的虛假誤導性表象,違反《證券條例》。證監在該7天期間內共識別出194宗涉及楊氏的清洗交易,其中大部份交易在今年5月18及21日發生。楊氏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期間就該控罪提出抗辯,裁判官林鉅溥認為楊氏提出充份的疑點,故裁定其市場操縱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接納控方指楊氏令人生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