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級懲教助理涉偷運裸照予囚犯一案尚未審結,裸照女主角昨向廉署投訴,有周刊今日會刊出配有她涉案照片的報道,控方昨隨即要求主審法官約束傳媒,不可複製或出版涉案照片。法官杜溎峰表示雖關注控方憂慮,但沒有足夠基礎禁制任何報刊登出任何照片,故不作評論。
控方昨午突然提出有關申請,指經營報紙檔的女事主日前得知,某周刊於今日出版有關她的報道,其中更刊登了她兩張涉案照片,令她感到擔心。涉案照片共有三十六張,其中十八張為女事主裸照,全部相片已呈堂。
控方以人權法指任何人有權保障自己私隱,又指相片雖已呈堂,傳媒不應刊登相中內容,要求法官約束傳媒不能複印、出版涉案照片。
案件編號:DCCC45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