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三名包括少年時犯謀殺罪須「等候董建華發落」的囚犯,當中涉及八五年寶馬山雙屍案的一名犯人張有恆,身陷囹圄多年,因今年通過新例,由法官重定刑期,終獲見曙光。高等法院法官彭鍵基表示,將於下月十八日起啟動整個判刑程序,期望可在年底為涉訟所有囚犯定下刑期,如獲得法官批准,首個涉訟囚犯最快可望於下月獲釋。
律政司發言人昨指出,下周一將有第二批共十名成年囚犯,被押解上庭應訊,排期重定刑期。據悉,該批囚犯均被判終身監禁,當年犯下誤殺、強姦和行劫等罪。
法官彭鍵基昨表示,涉訟囚犯身陷囹圄多年,不願見到他們再被拖延,認為必須從速處理,期望整個判刑程序,能在年底完成,法庭明白新修訂的法例,在法律觀點上有複雜之處,故會從涉訟兩類包括:「等候董建華發落」而未獲釋的囚犯,和未定最低刑期的終身監禁成年囚犯共二十三人中,抽出兩個測試案例,先作法律爭拗。
代表其中一名囚犯邱廣文的大律師夏博義昨指,邱已服完九八年行政長官頒下的十五年最低刑期,與他同案的三名被告亦已獲釋,根據新定法例,即使法官今次所定最低刑期,較行政長官早前所定的刑期為長,囚犯只須依兩者中較低的刑期服刑,所以若他能夠成功說服法庭,為邱定下確實刑期,邱便能即時獲釋。
九七年回歸前,本港青少年殺人犯的刑期,由英女皇決定,回歸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7條,把權力轉交行政長官,變成「等候董建華發落」,該批囚犯已囚多年,他們的刑期問題一直備受社會關注,甚至被拍成電影。
○二年法庭裁定,由特首訂定最低刑期有違《基本法》三權分立的原則,立法會遂於今年七月三讀通過《2004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草案》。新例之下被判終身監禁而未定刑期現時共有二十三人,他們可以根據新例,要求法官重新判刑。
根據新例規定,律政司司長在條例生效後半年內,須向高院原訟法庭申請,由法官就有關囚犯最低刑期或明確刑期作出裁決。
昨被帶往法庭應訊的十三名囚犯中,全部均涉謀殺罪行,其中包括八五年轟動一時的寶馬山雙屍案被告張有恆,和早前透過司法覆核,成功挑戰「等候董建華發落」機制的邱廣文和黎鴻偉,只有一名越南籍囚犯犯案時已為成年人。
案件編號:HCMP2184,2207-09,2211-14,22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