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二歲菲籍女傭FernandoArylnIrang,於本年九月七日在科技大學教職員宿舍,獨留兩歲女少主在家,到超級市場購物,因偷竊被捕,在警署被扣查十小時,卻不提寓所正在煲湯及女嬰獨留在家,導致女嬰遭濃煙嗆至嘔吐及大哭。女傭昨在觀塘法院承認虐兒罪,被判監四個月。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已婚,育有兩子一女,她於○○年開始當專責照顧嬰孩的家庭傭工。被告因在警署扣查,緊張才講不出剛搬往只有兩星期的新住址。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不接納被告求情稱在警署受查感驚慌,講不出新住址,指被告實有心隱瞞,不想僱主知悉她干犯盜竊,致獨留女嬰在家十小時,受到不必要傷害,故須判監禁刑罰。
案件編號:KTCC686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