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紙品廠女文員在去年沙士肆虐期間,因其任職健康護理員的母親感染沙士,遭公司指斥沒即時滙報母親病情,行為失當,而將她解僱,她昨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法院,控告前僱主歧視她,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僱主賠償她心靈受創及損失,為首宗有關非典型肺炎歧視交法庭處理個案。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去年該會接獲八十一宗因沙士遭受歧視個案,本案是首宗交法庭處理的同類個案,目前餘下六宗個案尚未調解成功。該會又指,會方就此案提供法律協助,希望藉此澄清有關法律觀點。
原訴人郭若楨,昨透過平機會入稟區院,控告前僱主協和實業有限公司及公司股東兼董事莫尚勤,違反《殘疾歧視條例》。協和實業昨回應指,事件已交律師處理,不作回應。
入稟狀指,原訴人於○一年九月十九日入職,任普通文員,工作勤奮。去年三月香港爆發沙士,原訴人母親任職健康護理員,她於五月十一日出現發燒,屬呼吸管道感染初期徵狀,翌日被證實感染沙士。原訴人當晚即時通知公司女職員,表示母親感染了沙士,她須由五月十三日至二十二日間隔離檢疫,不能上班。
五月十三日,第二答辯人莫尚勤致電原訴人,斥原訴人自私,明知其母任職健康護理員,卻在她五月十一日發燒當日,沒即時滙報公司,原訴人指第二答辯人掛電話時態度無禮。
至五月二十一日,原訴人收到公司電郵的律師信,指公司已於五月十九日解僱她,但沒有交代原因。原訴人遂致電人事部查問,對方回應指,基於原訴人在母親發燒當天沒有即時通知公司,影響公司,才被解僱,亦因其失當行為,在終止合約後,不能得到補償。
入稟編號:DCEO12/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