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自己是「特首助理」<br>襲黃成智老翁判醫院令

以為自己是「特首助理」
襲黃成智老翁判醫院令

【本報訊】立法會選舉期間候選人黃成智及其男助手在上水火車站外遇襲,一名患有「兩極情緒紊亂症」的老翁,出現幻覺以為自己是「特首助理」,統治廣州地區,他昨在粉嶺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指被告所犯罪行嚴重須判監,但考慮精神科專家報告後,判被告醫院令兩個月接受治療。
被告劉華亮,五十八歲,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適宜答辯,控方亦同意報告建議,法庭可引用《精神健康條例》處理,辯方律師取得被告指示後,他堅持承認控罪。
律師求情表示,被告曾當地盤工人,○四年退休,妻子為花農,三十二歲的兒子任廚師。據精神科報告,被告九二年患精神病,九年間共三次病發,最後覆診期為○○年。
裁判官宣判時表示,報告指被告所患精神病,受到幻覺困擾,以為自己是特首助理,統治廣州地區,病發時會產生惱怒及過度亢奮。法庭相信被告家人會照顧及監管被告,但考慮被告背景及精神狀況,判兩個月醫院令較為適合。

發還「拳打李柱銘」恤衫
控方隨即申請充公被告當日所穿白恤衫,指恤衫寫上含有挑釁性及暴力成份的字句,包括「拳打李柱銘,腳踩司徒華」及「香港有和氣,香港要安定」等。被告透過代表律師提出反對,要求取回恤衫穿着及留給子女紀念。裁判官最後指恤衫所寫是一般政治語句,並非煽動,遂將恤衫發還給被告。
案情指出,被告於九月八日在東鐵上水站外,損壞立法會候選人梁國雄四塊選舉宣傳板,被巡警拘捕帶署,准保釋候查。翌日早上七時許,被告在上水火車站行人橋,與候選人黃成智及其助手張漢賢發生爭執,被告在警員勸止下離開。
約半小時後被告折返,揮拳打傷張的胸部,及起腳踢傷黃的手腕及大腿,當場被捕,警誡下被告稱,不喜歡他們叫「踢走保皇黨」口號。
案件編號:FLCC2675/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