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老不尊,罰! - 李純恩

為老不尊,罰! - 李純恩

前兩天還在預測,如果長毛以後在立法會發言的時候,會遭坐在公眾席上的維園阿伯指罵。不料還沒進立法會,長毛已經在《城市論壇》上遭維園阿伯圍攻。
維園阿伯以前圍攻劉慧卿,圍攻司徒華,指着鼻子罵娘,拿着雨傘拍打,被圍攻者,都閃得就閃,平時再如何牙尖嘴利,再如何氣吞山河,碰到維園阿伯便只有走為上着。
維園阿伯於是坐大,以為天下無敵,誰知就遇到了一個比他們還狠的長毛。
維園阿伯×長毛娘親,長毛(有說是長毛的朋友)也×維園阿伯的老母,維園阿伯還來不及動手打人,長毛已報警拉人。這一次正是流寇遇大盜,強中自有強中手,大快人心。
長毛報警報得好,任何使用暴力者,不管是行動暴力還是語言暴力,只要侵犯人格,令人不安,都應該制裁,都要得到教訓。

不要盲目敬老,應該提倡尊敬值得敬重的人,就算是黃口小兒做了值得尊敬的事情,我們也要敬重他。反之,一個人年紀大了,閱歷比人廣,吃飯比人多,更應該跟他計較。為老不尊,開口×人老母,動手便打人,這樣的老人,罪加一等。
裝癡賣儍,恃老賣老,同樣令人厭惡。活了六七十年,行為舉止還不成人樣,那就叫「年紀活在狗身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情世故面前,也應人人平等,總有個道理。尤其是活了大半輩子的人,更不能用年齡做護身符,胡作非為。年少無知還叫不懂事,年老作惡,則是明知故犯,怎麼可以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