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前殺人犯提覆核

17年前殺人犯提覆核

【本報訊】十七年前犯下謀殺罪的囚犯,不滿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拒絕為他確立刑期,昨在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時指,他已服完十五年的最低刑期,同案的成年犯已刑滿出獄,覆檢會去年九月開會審議時,拒讓其法律代表出席提出意見,做法不公平,要求法庭頒令推翻有關決定,容許他的法律代表出席先作陳詞,然後定案。

不能自辯做法不公
現年三十三歲的申請人邱廣文,八七年二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因犯案時只有十六歲,沒被判處死刑,而獲判拘禁「等候英女皇發落」,回歸後取代「女皇發落」的特首,在九八年決定其最低刑期為十五年。
邱與另一少年謀殺犯,早前透過司法覆核,成功挑戰「等候董建華發落」的機制,惟他當時已服畢最低刑期。
邱廣文代表大律師昨指,長期監禁覆檢委員會去年九月對邱進行刑期覆核,最終決定不確立刑期,及提任何建議,期間並拒絕邱或其法律代表出席提供意見,他們認為該會主要考慮邱對社會是否存有潛在危機,面對這等不利程序,邱亦不能提出自辯,做法並不公平;同時,與邱同案的成年犯,和同須「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另一囚犯,均已刑滿出獄,並無證據顯示邱的罪行較為嚴重,故他起碼應獲確定刑期。
案件編號:HCAL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