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江生科(8222)昨發出通告,承認職員因不熟悉創業板上市規則,令公司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0.34條,未獲獨立股東批准即進行關連交易,港交所已保留追究權利。
通告指職員「不知悉資產淨值約在28億元之有限公司,須受數百萬元限額之監管,亦不知悉銷售渠道之改變會對本公司造成任何重大影響」;並向交易所申請豁免權,由一組緊密關聯股東的批准證明書,代替召開股東特別大會批准有關關連交易。
有關交易涉及長科附屬江蘇科邦生態肥公司,向深圳上市的紅太陽附屬公司出售肥料,因紅太陽持有江蘇科邦權益,故屬關連人士。今年4月以來,有關銷售貨值逾3817萬港元。
長科指回顧集團結構得悉向兩聯營公司而非經由聯繫人銷售肥料,涉資超出上市規限,需獨立股東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