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電池混合用 或洩有害化學物<br>10款中秋電燈籠存危險

新舊電池混合用 或洩有害化學物
10款中秋電燈籠存危險

【本報訊】中秋節將至,除月餅外,發光發聲的電燈籠是主要的應節用品。海關近日測試了十四款電燈籠,當中有十款違反有關玩具安全標準及識別標記的規例。海關警告,若市民誤將充電電池混合鹼性電池一同使用,或將新舊電池混合用,可引致電池過熱或洩漏電池內的化學物,造成危險。 記者:馮永堅、陸羽平

海關在上星期在市面購買了十四款、售價介乎四十至七十元的電燈籠及多款螢光棒,交予政府化驗所進行測試。測試結果顯示,只有四款電燈籠樣本符合《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指定的安全標準,以及《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規例》的識別標記規定,其餘十款電燈籠不合標準。

因電池過熱而灼傷
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總貿易管制主任伍慶堂昨在記者會表示,有八款電燈籠經測試後,確定並無附有規定的電池安全使用指示,如「不可將鹼性與充電電池混合使用」、「不可混合使用新舊電池」等;電池箱上亦沒標明正確的電池極性及電壓,若市民錯誤「用電」,可能會引致電池過熱,造成灼傷,又或令舊電池漏出有害的化學物質。
此外,九款電燈籠同時無在包裝上標示規定的識別標記,即本地製造商、進口商或供應商的名稱或地址。此外,測試結果發現,一款塑膠造的電燈籠未能通過「衝擊」(DropTest)測試,在測試中其配件、螺絲容易飛脫,及露出尖角,對兒童構成危險。

損害耳膜造成耳鳴
伍慶堂表示,海關去年共接獲兩宗有關不安全電燈籠或螢光棒的投訴,但今年至今未有接獲任何有關投訴。他估計,有問題的電燈籠是鄰近國家製造,但鑑於政府化驗所指問題只屬低危險評估程度,因此不需要即時在市面回收有問題的電燈籠及螢光棒,但海關不排除向有關零售商發出警告或檢控。
此外,在十四款電燈籠樣本中,其中十二款是發聲燈籠,全部發聲電燈籠符合歐洲安全標準中發聲玩具的音量標準。不過,家庭醫生關嘉美表示,就算發聲電燈籠符合標準,但若數月大的嬰兒近距離接觸這些燈籠時,亦可能損害未完全發育的耳膜,造成耳鳴,故她建議家長應陪同小孩一起玩發聲燈籠。海關亦建議可在發聲燈籠的發聲位置加上膠貼,以減低音量。

家長反應
買紙燈籠
關女士:「我通常都會買紙燈籠畀個女,因為夠環保,而用電芯有音樂嘅燈籠好嘈好煩,又怕爛咗會有玻璃碎。」

家長反應
膠紙封發聲位置
梁女士:「我今年買咗三隻吹氣有音樂嘅燈籠畀個仔,通常都會用膠紙封住發聲嘅位置,無咁嘈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