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恒生銀行一名前高級職員,涉嫌於九四至九八年間,收受勞力士手表及現金總值四十多萬元,協助財政不穩健的物業投資者,獲得巨額貸款,並串謀以虛構交易,騙取信用狀貸款,最終令銀行損失二億八千萬元,此案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偉強
五十二歲被告林子良,是恒生銀行企業銀行業務處前高級授信經理,被控七項收受利益及六項串謀訛騙罪,他否認控罪。
根據控方所稱,涉案物業投資者何紀椿,自九○初投資商住物業,操控歐江國際及達豪企業,自九四年起,為使恒生批出逾億元借貸,投資灣仔會景閣,或取得通融或較優惠條款,向恒生銀行職員行賄,送贈勞力士手表,或每逢過節或職員旅遊度假時,送贈現金。
與何接洽的林子良,在短短四年間,曾收受禮物共四十三萬五千元,包括三隻總值十七萬九千元的勞力士手表,他與當時的授信經理盧沛成及市務主任黃大偉,均肆無忌憚地,到何的公司,向何的兒子何小海領取「禮物」,而當時的總經理壽明亦受賄。
控方續指,何紀椿對融資需求很大,自九四年底起,訛稱歐江國際及達豪企業,向他操縱的三間公司買貨,騙取信用狀貸款,款項則由三間受益公司,轉回何的公司,何公司的多名文員,均參與造假帳。
林子良的直屬上司陳德榮,一開始已擔心何注重投資物業,財政不穩健,不欲借貸,只是說不過壽明,後來他懷疑信用狀的交易有問題,亦擔心何無力還款,但林及壽明仍置諸不理,繼續借貸。
樓市大跌後,銀行因何的公司,損失二億八千三百萬元,林疑因擔心罪行被揭發決定移民,案件同年曝光,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