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秀蘭
二十三條擱置立法之後的立法會選舉是權力核心內和外兩股力量的政治對決,縱使七一激發超過五十萬人遊行,縱使泛民主派廣泛進行選民登記,但結果泛民主派贏了選票,輸掉議席,連士氣亦因而受損。
按照《基本法》,第三屆立法會的組成取消了六個選舉團議席,改由地區直選替代,若民主派能取得其中三席,並在功能組別有三至四席增長,便在議會內有過半數議席,在公共財政開支上有足夠的影響力,足以令政府與泛民主派坐下來仔細磋商撥款和背後的政策方向。故此有「立會三十」口號的出現,亦因此有政圈以外人士出手召集民主派候選人一齊商討協調事宜,用選票使最多的泛民主派候選人當選,發揮監察政府的實效,也可有足夠票數否決政府無理擴張權力的法案。這是整個選舉的目標,民眾和「泛民」的共同期望。
協調工作吃力不討好,也有其弔詭之處。
現行的所謂比例代表制每區議席不多,從四個至八個不等,實質上是多議席單票制,方便不能獲得大多數選民信任的權力中心陣營在直選中贏得議席,聯同小圈子功能組別的議員在立法會支持政府。若「泛民」處理得宜,合縱連橫,因應各區人口概況和原來得票率組成選舉配搭,擴闊票源,應可爭取更多議席。但過程中除了必須有各黨派暫時放開組織發展的利益,互諒互讓,更不能同時接納小組織和新人參選,以免分薄票源。結果是為了追尋議會力量開展民主大局,同時也放棄了民主多元的原則,不單小圈子團體參選遭到非議,鑽石名單內個別候選人原有光芒也在集中票源的前提下退減,「泛民」的策略令選舉缺乏焦點人物,不能推高選舉氣氛。
我期望「泛民」陣營考慮訂立初選機制,在區內舉辦政策論壇,由不同黨派的候選人辯論各項政策,進行小規模投票,作為各黨派願意尊重的協調基礎;一方面可確保推薦的候選人有一定程度的支持,另一方面亦可先在社會上制訂選舉的政策議題,將選舉從泥漿摔角,提升到管治理念的較勁。
協調工作未如理想不能在是次選舉取得過半議席,是技不如人。但基本問題出於選舉制度不公。請「泛民」在來年政制檢討的諮詢辯論期間,推動改革選舉制度,切勿只着眼議席數量的增減和分布。
不以結果衡量,願意協調是正面的。從政人物平時獨立自主,但多數「泛民」都願意放下個人行事方式,以大局為重;而更令人驚喜的是選民同樣願意放開喜好,等待配票訊息。
在投票之前的兩星期,各區的游離票均高企不下,保持在三成上下,其中以九龍東的游離票最多,港島的投票結果亦因應政黨呼籲,與初段民意結果相對調。顯然,選民希望「泛民」取得最多議席,收到政黨的訊息後,在投票一刻用行動配合。香港人既不怕烈日暴曬堅持用腳表態,同時顧全大局理性投票,我們又何須為一次選舉得失而悲觀失落?
港島區的投票結果有令人鼓舞的一面。七一以後,李柱銘備受猛烈攻擊,「漢奸」、「賣國賊」的帽子亂扣,頻頻在報章看到非理性的批評字眼,語言暴力轉化為行為暴力的徵兆呈現。然而,選民用選票表示對馬丁的愛護,亦向發動文革式批鬥的陣營清楚講出:批鬥無效,只會激發民眾理性支持。在這一點,我為馬丁高興,也為港島區選民自豪。
至於初段有調查顯示八成選民不願意聽從政黨指示配票,其中各種促使改變配票態度的原因,有賴學者深入調查分析,減少將來進行協調的不明朗因素。
無論「泛民」能否取得過半數立會議席,公民社會也要擔起更重的角色。選舉甫告一段落,已見到自由黨和民建聯急不及待將二十三條立法重新提上公共議程。政黨希望盡快通過法例,預留兩年時間給選民淡忘,動機可以理解,但令人齒冷。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回應更引起疑慮,她以去年已有多番討論,並提出五十多項修訂,社會已有共識,似乎要將國安條例草案最後版本原裝再提上立會,馬上通過。倒是特首表明經濟優於二十三條立法,終於講了中聽的說話安撫港人。不過梁愛詩是個老實人,也得中央信任,她的說話有參考作用,大家不能掉以輕心。四年之內,維護人權法治的議員依然不過半,表決必輸,有賴港人敢於表達民情,方可補議會不足。從速發展不受制於主流傳媒的資訊網絡,提供民眾討論的平台尤為重要。
未來四年是設定政制改革方向的關鍵時刻。大家需掌握不同方案利弊,辨清細節中的魔鬼,另一場政治議題的思辯又隨即展開。《基本法》框架之內可以做甚麼?如何取得中央支持修改《基本法》的某些條文都是議會內外要討論的問題。可以確立的一點是:○四選舉結果顯示六成以上的選民投票支持○七、○八落實雙普選政綱,他們是積極關心香港前途的一群,特區政府須具體回應港人期望。
回歸七年,香港的人權法治面對日益嚴峻的威脅。相比於民建聯和工聯會在港英治下備受打壓培養到的團結精神,「泛民」未經嚴厲歷練,至今仍在溫室之中。劉慧卿和我做全職議員,已經大事標榜,從現在形勢看來,實在汗顏。大家可感覺到一個碩大無朋、不能名狀的機器在幕後開動,冒簽名做選民登記;連串負面新聞;非法潛入民居;入侵電腦;竊聽……從政豈是半職全職的問題,無論在議會之內或外,從政都是半輩子的志業。我期待,亦相信公民社會和「泛民」面對未來種種困難,鍛煉中愈加成熟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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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立法會前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