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法是經濟廿三條

反壟斷法是經濟廿三條

孫柏文

「獅子山學會自由市場指數」是評定立法會參選人在經濟自由頻譜內處於哪一位置:一端是馬克思,另一端是阿當.史密斯。可惜,無一主流民主派信奉的經濟政策,整體上屬於自由經濟政策。但被問到認為自己站在哪個位置,絕大部份認為自己是站在自由市場一邊,又說政府的有形之手不應插手干預我和你的經濟決定,簡直令在下血壓飆升。
最低工資、最高工時,以至支持政府繼續干預教育事務等,在在顯示出主流民主派對經濟政策的認識不甚了了。他們自稱信奉自由市場,但支持的經濟政策卻背道而馳。批評民主黨的人,甚至可以借用李柱銘的說話來抨擊民主黨自己,說他們在自由市場經濟上虛情假意,就像民建聯在民主發展上虛情假意一樣。
民主派陣營經濟政策上的虛情假意,在支持反壟斷法的立場上表現得最為明顯。與最底工資和工時上限不同,反壟斷法不但得到民主派活躍分子支持,甚至連陸恭蕙和DavidWebb等知識分子型成員,也非常支持。

莫非他們不知道,反壟斷法的精粹,是一套前蘇聯信奉的思想,認為由「專家」組成的計劃人員,能夠為人帶來更多財富和享受,而效果會比數以百萬計民眾每天自由思索而作出的理性決定更佳?我們認為反壟斷法,在經濟政策上相當於《基本法》二十三條。
認為「專家」可憑藉無限智慧,神奇地「保障」競爭,這個想法吸引人的程度,相當於一套可以消除叛國行為的法律。但正如民主派質疑二十三條的施行方法,獅子山學會也想提出一些問題。假如民主派能夠認真回答,而且能夠不昧良心、安然入睡,我們不僅會尊重,還會支持選民的決定,接受他們立反壟斷法。由於超級市場零售業務經常被引用為需要有反壟斷法的例子,我們就用這個例子提出問題。
我們同意,像百佳超級市場之類的連鎖店舖,確實擁有市場力量,令它可以擺脫自由市場訂定的價格。但這種力量如何運用?百佳獲取豐盈的原因,是因為它成功充當一個非慈善消費者聯盟,聚合到數以百萬計購物消費者的力量,從而向貨品供應商爭取到較低價格。若果百佳濫用這種力量,利用自己的角色,剝削消費者,屆時Wal-Mart自然會加入競爭。對手未有舉動,證明這種力量未受濫。

假定現在就通過反壟斷法,而百佳被判濫權,應該如何施罰?是否要限制百佳分店的數目,削弱它代表消費者議價的能力?是否要縮減百佳店舖的面積?抑或要限制百佳不能出售具「壟斷」性的貨品,例如乳類產品?或許民主派想「保障」競爭,規定百佳每天只能售賣一萬公升牛奶,售光以後留下一個個蘇聯計劃經濟式的空架?
最令我們感到憤怒的,是反壟斷法無意間帶來的後果。一名勤奮的小型商家,物色到一件甚受市場歡迎的產品,於是簽訂獨家銷售協議,務求抵銷廣告開支。這個時候,大型企業搬出反壟斷法,逼使這名商家放棄售賣這種產品。最令人心寒的是,即使小商家相信法院會保障其獨家銷售權,但面對龐大的法律費用,也會逼使小商家向大商家屈服。反壟斷法會成為大企業逼走小商家的終極武器。民主派是否知道,他們為「保護」小型企業而提出的法案,反而會逼使小企業走向末路、令新進者怯於向消費者提供服務?沒有了成千上萬非常進取的小型商家,每時每刻想辦法令消費者稱心滿意,是否要消費者蒙受其弊?難道一向為(股)民請命的DavidWebb才是眾「只知道剝削的大商家」派來的終極無間道?
我們相信,虛情假意並非民主派陣營的本質。只要向他們多加解釋,他們可以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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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獅子山學會研究部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