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男星元斌在上年十月因辭演電影《赤腳的春青》而被電影公司追討十三億五千萬韓圜(約八百七十萬港元)賠償,前日該官司終於完成裁決,漢城中央法院判處電影公司敗訴。 而元斌向該電影公司及其前經理人公司,以損害個人名譽為理由而要求賠償的訴訟亦同樣被駁回。 元斌在上年十月指前經理人公司JMLine未經他同意擅自接片,故辭演電影《赤腳的春青》,因此被電影公司控告毀約,要求以片酬三倍的價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