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項調查顯示,本港上市公司的管治水平,在亞洲區1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第2位,僅次於新加坡;中國則位列第9(見表)。本港上市公司董事收取的酬金亦在區內稱冠,平均約佔公司純利4.9%。
報告指出,香港上市公司管治水平指數為6.7,較去年下跌0.7,里昂董事總經理AmarGill解釋,是今年要求更加嚴謹,並非香港的公司管治質素變差。他又表示,香港上市公司未能在年結後兩個月內公布年度業績,亦未設有股東集體訴訟機制,這兩方面有待改善。
是項調查由里昂委託亞洲公司管治協會進行,該協會行政總裁JamieAllen認為,愈來愈多內地企業來港上市,如何監管這些公司,特別是如何核實這些企業在內地資產的準確性,是本港監管機構面對的主要問題,因為這涉及到跟內地證監會、甚至是省市政府的合作。他又認為,保薦人和投資銀行亦有責任加強監督,以提高上市公司的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