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海防道45號地下店舖外行人路有加建石級,阻礙行人。屋宇署回應稱,已把該違建工程記錄在案,並要求有關業主或佔用人自發拆除該違建物。
尖沙嘴居民向本報投訴稱,海防道45號地下店舖外行人路,有人加建石級,擴大舖面面積,阻塞通道,行人出入受阻。
「嗰條路本身已經唔闊,又多市民同遊客行,再加建石級,就更加窄,行過真係好唔方便,有時重要行出行人路,好危險。」
屋宇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回覆稱,屋宇署人員視察上址後證實,上址店舖有違例加建石級,並延至行人路上,屋宇署已對有關違建物作出評估,認定其不屬須優先採取執法行動的類別。
不過屋宇署稱,已把該違建工程記錄在案,日後再作檢討,如情況有變,會考慮採取適當行動;此外,該署已要求有關業主或佔用人,自發拆除該違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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