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不尊重確當程序 如何監督選舉 - 盧峯

蘋論:不尊重確當程序 如何監督選舉 - 盧峯

真的不明白,選管會主席胡國興先生既是資深的法官,又已負責統籌及管理選舉事務多年,怎麼連甚麼叫確當程序(dueprocess)、甚麼叫公正公平選舉程序都弄不懂!
可不是麼!胡大法官昨天說,票站人員在沒有候選人的監票人員監察下擅自打開票箱整理選票是合理及有法律依據的,因為選管會授權票站人員這樣做;他又說,票站人員用間尺、筆或其他雜物塞進票箱整理選票不但沒有問題,更是「醒目」的做法,他完全不認為有甚麼問題。像這種視票箱的保密性、視監察票箱程序如同兒戲的態度,不是充份反映胡大法官不了解何謂確當程序、何謂公平公正選舉程序嗎?
誰都知道,票箱是投票過程中最需要保護、最需要保密的;一旦票箱的保護不理想又或是可以讓人輕易開啟,便很容易讓不法分子有機會在選票上「做手腳」,包括塗污選票、更換選票、混進偽造選票等,令整個選舉結果受到扭曲,破壞選舉的公平公正。因此,從準備票箱、封箱、運送票箱、開啟票箱都必須有嚴謹的監察程序,包括讓候選人的監票人員參與監察,以確保票箱不會受到任何人為的干擾或破壞、以確保選票不會受到任何人為的干擾或破壞。現在胡大法官卻認為選管會及票站人員可以在不需要有候選人監票人員監督的情況下打開票箱,整理選票,這將會削弱對票箱的保護,並且增加票箱受到人為干擾的機會,這怎麼符合確當程序的原則呢?更何況程序的公正性不但意味程序實質上要公正公平,更要讓人看起來及感到公平公正;若果不讓候選人的監票人監察開票箱的過程,怎能讓候選人及公眾相信整個打開票箱的過程沒有紕漏、沒有問題呢?

此外,票站人員隨便拿間尺、筆或其他雜物整理票箱內的選票不但不是甚麼「醒目」的做法,反而是不智及不恰當的。試想想假若在整理過程中弄污或損毀了部份選票,便等同剝奪了部份選民的投票權利,並且可能影響選舉結果;像這樣的做法,怎麼可能是合理或是「醒目」呢?
選舉管理委員會是監督、監察選舉的獨立法定機構,它最重要的職責就是保證選舉能在公平公正的過程中進行、就是保證選舉過程合乎確當程序。偏偏在今次選舉中選管會卻任由票站人員不遵守及損害確當程序,主席胡國興先生更認為種種不符合確當程序的做法沒有問題。這不僅損害了選管會的公信力、不但損害了選舉制度的公信力,更讓人質疑胡先生是否有能力繼續負責監督選舉的工作。
(圖)一個公平公正的選舉,開啟票箱必須有嚴謹的監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