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建明
對二十多位泛民主派新舊立法會議員,我有一個建議:爭取主動早日就《基本法》二十三條自行立法。
兩年前,特區政府保安局推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由葉劉淑儀擔大旗推銷。後果如何毋須重複。
美國《新聞周刊》也許正確,董建華才是香港民主之父。挑動去年七月一日五十萬人大遊行的,不是你們尊貴的議員及局外的同仁,而是無能的特區政府。之後,焦點由二十三條變了四十五條,大家一心爭取○七、○八年雙普選。
可以說,民主運動近年氣勢上升,拜二十三條之賜。
二十三條隨時可能再出籠,與其坐以待斃,不若先發制人。大家當時都說,不是反對二十三條本身,而是政府推出的版本。大家也說,藍紙草案不行,要先有白紙草案。這兩張支票,現在應兌現。
泛民主派議員應該同心協力,炮製合情合理的二十三條內容,然後自行推出先讓大家討論,最後回敬給政府:通過這樣的二十三條吧。
這樣做好處多。第一,不用給政府牽着走,先握主導權。第二,讓人知道「逢政府必反」這標籤錯誤,我們在推動二十三條呀!第三,也讓北京放心,畢竟二十三條出軌是北京心中一大條刺,撫平了再求對話。
泛民主派「四大護法」都入了局,應該義不容辭領導群雄打響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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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本報論壇版主編、公共事務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