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九歲便利店售貨員在東涌下嶺皮村村屋寓所,不滿住在樓下的十歲表弟偷聽他與女孩子講電話,先以𠝹刀割其喉嚨,復猛撞其頭部,令他頭骨破裂死亡,事後他將屍體放入垃圾袋,拋到毗鄰貨倉天台,陪審團昨在高等法院一致裁定他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十七日,等候精神報告始宣判。 記者:梁偉強
現年二十一歲的被告孔嘉俊,否認於○二年五月一日,在東涌下嶺皮村9A號屋,謀殺楊宇恒,五女二男陪審團退庭四小時,便裁定謀殺罪不成立,相信孔沒殺人意圖,只是做了非法的行為。
孔嘉俊與楊宇恒同住一屋簷下,感情彌篤,二人的母親,為姑嫂關係,審訊期間,孔嘉俊的祖母及母親,均到庭旁聽,甚為關切,而其姑姐孔志萍,亦即楊宇恒的母親,亦曾為孔嘉俊作供,說從沒怪責他,並對記者表示,她不幸患了癌症,深知生命可貴,而兒子死了不能復生,希望法庭輕判。
根據控方所稱,網名「99%好男仔」的被告,不滿楊偷聽他與女網友講電話,一怒之下,先以𠝹刀割其喉嚨,再將他從床上拉跌落地,稍後楊說要向母親告狀,被告大驚下,再推他撞地,令其後腦枕骨破裂,血流如注,後來他將楊抱上天台,清理現場血污,結果令楊失救而死。
事後,被告將楊放入垃圾袋內,拋落毗鄰的一層高貨倉天台,三日後被鄰居發現,楊的死因是兩處枕骨破裂,被告錄口供時突然招認,終被控謀殺。
負責本案的新界南重案組高級偵緝督察劉少明昨表示,警方在發現屍體後,進行科學鑑證工作,發現屍體是由毗鄰村屋天台拋落貨倉天台,而孔家屋內的地板、樓梯及牆壁,經弧光燈照射,均發現血迹,相信為第一兇案現場,再綜合死者家人及鄰居的口供,發覺案發當晚,屋內只有被告與死者二人,沒有外人入侵迹象,故兇手已呼之欲出。
劉少明續指,警方接報死者失蹤後,受被告誤導,以為死者已離家,遂以兇屋為中心,將搜查範圍向外擴散,卻不知屍體就在兇屋毗鄰,以致徒勞無功,經一事長一智,日後搜索時會更留神。
案件編號:HCCC367/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