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再推民企自由行挺港

中央再推民企自由行挺港

【本報訊】繼中港緊貿安排(CEPA)推出第二階段及中港「開放天空」後,中央在立法會選舉前夕再獻新猷──昨日公布簡化內地企業來港澳地區投資的審批程序,繼續挺香港。工商界人士認為,這項「民企自由行」政策可為本港帶來的好處,足以媲美內地旅客自由行措施,而且效益更深遠。港府將於今日公布相關配套措施。

國務院及商務部發布《關於內地企業赴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開辦企業核准事項的規定》,表明是落實CEPA並進一步鼓勵內地企業到港澳投資。新規定使內地企業來港開辦公司的程序和要求更為透明及清晰,審批權亦下放,一般地區企業的申請毋須再經中央,可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核准,但境外間接上市及開展投資性業務,則仍需商務部核准。
另外,相對以往必須先獲國務院港澳辦核准,新規定只要求審批單位在有必要時,才徵求港澳辦和中聯辦(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意見。申請核准時所需的材料,亦毋須提交項目建議書及可行性報告。

帶旺就業地產市場
新規定又指出,內地企業可透過新設、收購、兼併、參股、注資及股權置換等方式,在港開辦企業。該規定已追溯至8月31日生效。
中華廠商會名譽會長盧文端認為,新政策可達雙贏局面,內地企業來港設點,可利用香港的國際商業網絡拓展海外市場;另一方面亦有助帶旺香港的就業及地產市場,估計每家企業至少在港聘請數名員工,亦會租用寫字樓甚至置業居住。

須配合放寬資金滙出
星展銀行高級投資策略顧問陳寶明認同,由於內地企業對海外市場認識不深,將尋找本港企業作為「盲公竹」,又會使用到本地的法律、會計和資訊服務,增加本港企業商機。
不過,滙豐銀行經濟顧問梁兆基指出,還要視乎內地對資金滙出的限制是否放寬,否則內地企業來港經營業務規模將受限制。現時內地資本帳目仍未開放,貿易融資流通則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