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稱怕失去她 被判入獄45月<br>九巴車長戀上菲傭圖施暴

辯稱怕失去她 被判入獄45月
九巴車長戀上菲傭圖施暴

【本報訊】任職九巴車長的中年失婚漢,聲稱暗暗戀上受聘三個月的菲傭,返家時突然失控地吻她,嚇至對方要求終止合約,車長聲稱因恐怕失去她,致一時衝動,欲強行與她交歡,幸菲傭激烈反抗才力保貞操。該車長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罪名,被判監三年九個月。 記者:梁瑞珮

特委法官駱應淦宣判時指斥,被告身為僱主,濫用受害菲傭對他的信任,雖然聲稱對受害菲傭產生愛意,但應以溫柔及禮貌的方法表達,而不是他的禽獸行為;法醫官驗出受害菲傭的頸背及心胸多處留下吻痕,法官肯定受害菲傭受到殘暴衝擊。

希望與她結婚
四十七歲被告陳林堅,承認企圖強姦罪名,指他於去年九月二十六日,在九龍荔枝角的寓所,企圖強姦二十八歲菲傭。
辯方求情指被告去年與妻子離婚,兩名兒子撫養權歸妻子,他建議兩名兒子逢周末及假期返家居住,遂申請聘用菲傭。而受害菲傭抵達後,他愛上對方,案發前一天便失控地親吻她肩膀,被告真心想與她結婚,冀望獲得她接受,但對方要求終止合約,結果觸發今次行為。被告已深感懊悔,深知令家庭及公司蒙羞。被告寫給法官的信件說:「因本人太喜歡她,恐怕失去了她,所以一時衝動,令她身受傷害……衷心致歉。」
案情指出,受害菲傭去年七月三日起受聘,合約訂明負責照顧兩名孩子,惟她上任後,一直未見過兩名孩子。案發前一天,她開門給被告,被告突然吻她肩膀,嚇得她決定終止合約。
翌日,她向被告提出請辭及要求交還護照,遭被告拒絕,遂入房致電表親哭訴,被告走入房間,上下輕撫她背部,她質問被告,被告突抓着她的褲帶以英語說:「我愛你,我不想你離開,我想與你結婚,我想你成為我的妻子,我想與你做愛!」

多次吻頸背胸
然後將她推倒床上,脫掉她的衫褲,她竭力反抗及轉身,臉部轉向牆壁,被告多次吻她頸、背及心胸,企圖與她性交,她把雙腿緊緊合着,令被告不能成事,最終離開房間。力保處子之身的受害菲傭致電表親講述事件,然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2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