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徒稱要投票求免收監

賭徒稱要投票求免收監

【本報訊】立法會選舉舉行在即,根據《立法會條例》,登記選民如因干犯刑事罪行判監,即喪失在選舉中投票的資格。一名有非法賭博前科的男子,昨在九龍城法院認罪後向裁判官求情,希望免其監禁刑罰,讓他履行公民責任在星期日選舉中投票,但不獲法庭接納,被判監兩月。

官拒請求即監兩月
四十五歲男被告劉成榮,報稱營業代表,昨承認一項賭博罪。他向裁判官求情稱是登記選民,希望在星期日「九一二」立法會選舉中投票,履行公民責任,懇請法庭免他坐牢。不過,他在數月前因干犯賭博,被判監緩刑,今次屬再犯,違反緩刑令,裁判官判他即時監禁兩月。
案件發生於本月四日,警方在油麻地果欄停車場搗破一個非法賭場,撿獲一批賭具,拘捕十七男一女,案件昨在法院提訊。三十七歲經營者冼長基承認一項營辦賭場罪,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其餘包括劉成榮等十七人,則承認賭博罪,各被罰二千元,劉因為違反緩刑令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KCCC121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