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創作人認超市盜竊

音樂創作人認超市盜竊

【本報訊】資深電影配樂人兼前飛圖娛樂有限公司總經理魯世傑,抱着幼童在超級市場偷取食物,被職員截獲報警,魯昨在屯門法院承認盜竊罪,律師求輕判表示,被告從事音樂創作二十載,因現職收入低微,並要照顧年幼女兒而受到壓力,案發時正趕住見預約醫生,現感後悔。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九月二十二日,待取閱感化報告始判。
五十四歲被告魯世傑,音樂創作人,控罪指他於八月十三日在天水圍的百佳超級市場內,偷取兩包叮叮肉絲炒麵、兩包叮叮乾炒牛河、兩包冷盤小食拼盤、一支花肥及一本Barney書籍,總值一百三十四元五角。
案情指出,事發日下午,超市一名男職員聽聞防盜警鐘響起,發現被告抱着一名三歲女孩離開,女孩手持的膠袋內一支花肥仍貼有超市標籤,遂趨前截停被告,職員於是通知經理及商場保安員截停他,在被告黑色背袋內搜出上述食物。被告一度要求與女孩往如廁,警員及後將他拘捕,並在一廁格內撿獲被盜書籍。
案件編號:TMCC2969/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