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老闆:好姐,公司覺得你幾適合呢份兼職家務助理工作,想同你簽約。
好 姐:好!不過份合約講乜㗎?
錢老闆:公司會派你去同客戶做清潔家居工作,每個禮拜返3日,每日5個鐘,做滿頭一個月先至有人工出。
好 姐:老細,你唔好咁刻薄。我剛剛上過勞工處,佢哋畀咗張「兼職僱員:勞工法例知多點」嘅單張我,知道做兼職亦有法例保障,雖然你每個禮拜無畀18個鐘頭工我做,但係《僱傭條例》對所有兼職僱員,無論我哋工作時間係幾多,都有基本保障,好似人工咁,做咗嘢當然要有糧出,法例重規定人工必須喺工資期滿後7日內出;重有你要同我買勞工保險……
錢老闆:哈!哈!你對勞工法例重熟過我,我要考慮請你做顧問至啱。
以上資料只用作說明《僱傭條例》下的相關條文,對有關法例的詮釋,應以《僱傭條例》原文為依據。如有任何爭議,則以法院的判決為最後依歸。
「兼職僱員:勞工法例知多點」單張,於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免費派發,亦可於勞工處網頁:
資料提供:勞工處勞資協商促進科
本欄是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星期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僱主或僱員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熱線2717177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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