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宣傳單張擅印工貿署標誌

培訓中心宣傳單張擅印工貿署標誌

政府推出「中小企業培訓基金」,中小企業東主及員工參加培訓課程,可向工業貿易署申請資助。有讀者投訴一家開辦此類培訓課程的中心,在宣傳單張上擅印工貿署標誌,令人誤以為課程與工貿署有關。工貿署稱,已要求該中心停止使用該署標誌及不要再發放有關資料。

《蘋果》一讀者向本報稱,政府年前推出「中小企業培訓基金」,中小企業東主及員工參加培訓課程,可向工業貿易署申請基金資助,現時每家中小企業的「東主培訓」最高累積資助上限為10,000元,「員工培訓」的上限則為20,000元。

列出「預先批核」字眼
讀者稱,他早前取得一家名「機電工程人員中心」發出的宣傳單張,該中心聲稱開辦多項機電課程,單張正面除列出工業貿易署的名稱外,亦使用了該署的標誌作招徠,又列出「預先批核」的字眼。
讀者質疑該中心的做法欠妥,「據我所知,工貿署只係會根據個別嘅課程嚟審批,決定批唔批出基金,但係睇呢張單張,又有工貿署LOGO(標誌)同名,又講埋乜嘢『預先批核』,令人覺得工貿署好似同呢間中心係有關係嘅,參加佢啲課程就可以批到培訓基金咁,好似有誤導成份喎!」讀者希望工貿署徹查並採取行動。

基金不會預先批核
工業貿易署跟進本報轉介投訴後證實,工貿署並沒有批准有關機構,使用工貿署標誌。該署強調,基金不會預先批核任何課程或培訓機構,工貿署除考慮課程是否和申請企業業務有直接關係外,該署亦會考慮培訓機構的背景,並按個別情況審批。
工貿署稱,該署已要求有關機構停用該署標誌,及不再發放該等資料。
「機電工程人員中心」發言人回覆本報稱,他們並非故意使用工貿署標誌,只希望在宣傳單張上發放訊息,令有需要企業,得知政府有此基金可供申請;而單張上所指的預先批核,是指該中心自己本身的課程,而非指有關基金。
發言人稱,該中心已接獲工貿署通知,並會將有關單張收回。(○九○六○○一)

話你知撥19億助中小企
政府於2001年10月宣布撥款19億元成立四項基金,以協助中小企業應付新挑戰和機遇。其中一項基金為「中小企業培訓基金」。
符合申請資格中小企業,必須在培訓項目開課前三個月,至培訓項目結束後三十日內,將申請遞交至工貿署,工貿署會向成功申請企業,發出原則性批准通知書。成功申請企業可於培訓項目結束日期起計三十日內,向工貿署申請發放資助。
工貿署中小企業培訓基金組查詢電話:23985126。 資料來源:工貿署網頁

服務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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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郵:[email protected]

工貿署指有關中心的宣傳單張,未獲批准使用該署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