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讀者於8月19日途經太古城商場大家樂快餐店,發現張貼於店內大門旁的「普通食肆牌照」,到期日竟為30/06/2004。經本報了解,證實該店已續牌,但一直仍貼上過期「普通食肆牌照」標貼。
記者曾到現場查證,發現店內貼出的「普通食肆牌照」,期限確為六月底,故即轉介食物環境衞生署及大家樂跟進。
大家樂集團有限公司函覆稱,該集團獲悉事件已即時作調查。該店菜館牌照已於本年續期,有效牌照現擺放在收銀處附近。按正常情況,食環署於續牌時,會一併將「普通食肆牌照」標貼寄上,惟今年收到該店牌照時,未有同時收到該標貼,因而引起是次誤會,該集團謹此致歉。
該分店已即時除下過期牌照標貼,並補回有效標貼。管理層已訓示員工多加留意,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食店實於三月已續牌,惟該店將「普通食肆牌照」標貼遺失,故仍張貼着舊有標貼。該食店於八月底通知該署再申請標貼,該署現已寄出。
(○八二七○四六)
服務熱線
電話:29908288
傳真:23702192
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