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業議會首遭索償

旅業議會首遭索償

【本報訊】香港旅遊業議會自七八年成立以來,首次遭到市民入稟要求賠償。市民李敬釗於九九年二月,以五千七百元向奧運星旅行社購買前往沙巴的機票連酒店住宿套票,豈料旅行社於期間結束營業,而事主又未能向議會賠償基金取回款項。事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指議會監管不力,須向他賠償損失共七千七百元。審裁處昨日首天聆訊,裁判官押後案件至十一月,以便雙方提交更多文件。

印花屬無效
李敬釗昨日在庭上表示,他在購買沙巴旅遊套票前,已花了二千元參加另一間旅行社的旅行團,但最終決定去沙巴,豈料無法成行,所以他的總損失是七千七百元。他批評議會在事件上「疏忽到令人不可思議」。
他指,在奧運星發出的收據上印有議會的印花,但其後他卻無法憑印花取回款項。出庭應訊的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承認,議會有向旅行社發出印花機,但由於收據上的印花沒有清楚列出團費百分之零點三的金額以作賠償基金用途,因此該印花屬無效。董耀中又指,倒閉事件有訛騙成份。
裁判官陳振國將案件押後至十一月五日再審,讓雙方提交更多文件佐證。但他質疑,議會是否有能力擔保所有旅行社不犯法,而當事主在庭上查詢裁判官將如何判決,他更說,「呢秒鐘你要我判,我判你輸囉!」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日出庭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