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加強打擊互聯網及手機上的色情資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簡稱「兩高」)聯合公布的新司法解釋,訂明商業色情網站或淫褻信息聲訊台,向外發布五千條色情圖片或短訊,有關負責人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而一般人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散播色情信息或圖片,數量多達四百條,且造成嚴重後果者,亦算觸犯法例,最高可被判處兩年以下監禁。
「兩高」的司法解釋昨日開始生效,主要目的在於打擊內地的商業色情網站、手機色情短訊發布商、以及淫褻信息聲訊台。該司法解釋訂明,透過互聯網或手機向外散播色情短訊二百條或以上,即可按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判處三年以下監禁;若向外發布的色情短訊高達五千條或以上者,更可按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終身監禁。
此外,若色情網站點擊率高達二十五萬次,網站負責人最高刑罰,亦可被判終身監禁。
有關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一般人如非以牟利為目的,但利用互聯網或手機,散播四百條或以上的色情短訊,即可按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中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傳播淫穢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可被判兩年以下監禁。
新華網/上海《新聞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