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陳方安生表弟黃能,涉嫌夥同其開設的律師事務所兩名職員及友人,製造虛假物業買賣交易,向永亨銀行及滙豐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騙取銀行逾一千八百萬元按揭貸款。已被除去律師執業資格的黃能目前仍然在逃,涉案三名男女昨被控以欺騙手段促致銀行記項等三項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三名被告為許蕙蘭(三十七歲)、譚建煌(三十五歲)及李藹儀(三十九歲),被控於九七年二月二十七日至九八年七月十四日間,串同前律師黃能,騙取銀行三筆逾一千八百萬元的樓宇按揭貸款。三人均否認控罪。
前律師黃能(四十二歲)於八五年在港註冊成為執業律師,至○○年四月被除牌,警方表示,黃能早於警方行動前已潛逃,現正被通緝。控方指,首次被告於案發時,受聘於黃能律師事務所,分別任職秘書及文員,第三被告為黃能的朋友。
控方開案指出,涉案三物業買賣為虛假交易,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則轉帳至另一間公司及黃能持有的一間公司後,不知所終。本案下周續審。
案件編號:DCCC124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