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四罪 法官押後判<br>祖父淫孫女稱為「過癮」

承認四罪 法官押後判
祖父淫孫女稱為「過癮」

【本報訊】年近八旬「哎吔」祖父聲稱為了「過癮」,兩年前四度侵犯十三歲「孫女」,對她大肆非禮及命她替他手淫,事主母親怕被傳與他有染,攜女搬離同住單位,事主拒絕再搬返後,才揭發罪行,「哎吔」祖父昨在高等法院承認四項有關猥褻行為及非禮罪名,押後至本月十五日,待領取被告的背景報告、醫療報告以及罪行對事主影響的報告始判。
七十九歲被告為退休木匠,承認三項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一項非禮罪,受害人案發時只有十三歲,就讀小四。

雙方無血緣關係
根據案情,現年約十五歲的女事主,○一年來港與父母團聚,與母親及被告同住,由於事主的父親並非被告兒子,故她與被告並無血緣關係,○二年某日,她在客廳看電視,被告則在浴室洗澡,被告突叫她拿衣服給他,然後命她入內替他手淫。
○二年十一月至○三年一月之間某兩天,被告趁事主在客廳做功課期間,着她入房大肆非禮及叫她替他手淫,事主怕被告生氣及坐監,沒將事件告訴別人。
去年三月,事主母親因怕被傳與被告有染,避嫌與女搬離單位;同年九月,事主向學校社工表示不想搬返該單位,才揭露曾被「哎吔」祖父性侵犯,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他因貪玩及覺得「過癮」,才會侵犯孫女。
案件編號:HCCC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