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陷阱:誤信地產代理險蝕數萬元

消費陷阱:誤信地產代理險蝕數萬元

消費陷阱處處,本欄目根據消費者真實受騙個案,揭示不良營商手法,並以專家建議,讓讀者及早提防免損失。《消費陷阱》逢周一及周五刊出。

我係林小姐,最近決定與男友拉埋天窗,四出張羅找安樂窩,千挑萬選睇中屯門新樓慧景閣(圖)一單位,樓價一百三十二萬四千元;幾經思量,上月我們透過地產代理購買該單位,代理佣金為樓價百分之一點五,即是一萬九千多元。
簽約前我問清楚地產代理,該屋苑發展商有否向買家提供優惠。代理回答發展商只送律師費及釐印費。我記得代理實牙實齒話:「唔理買家選擇七成按揭加發展商提供二按,或者係選擇九成按揭,樓價都係一樣,冇優惠。」
我與未婚夫都沒有置業經驗,只有相信地產代理的專業意見,最終我選擇了七成按揭加發展商提供的二按,並簽署臨時買賣合約。
買了一間安樂窩,開心死了,我與未婚夫高高興興到銀行辦理按揭,銀行職員見我選擇了七成按揭,便提醒我說:「根據以前嘅個案,如果啲客唔選擇發展商嘅二按,樓價有折扣喎。你哋有冇問清發展商?」
我聽到職員的意見,如當頭棒喝,即暫停做按揭,動身向發展商查詢。發展商職員對我說,凡買家選用發展商的二按,樓價沒有優惠;但是選擇九成按揭,則獲九六折優惠。職員更強調:「我哋同地產代理講清楚。」
我知道後,氣上心頭,「原來唔用發展商二按有九六折優惠,我買嘅單位一百三十二萬四千元,減為一百二十七萬元,足足慳咗五萬幾蚊。好彩發現得早,但係因為已經簽咗約,要畀多一千九百蚊律師費改樓價。」
但無端蝕了成二千元,「如果代理一早同我哋講,就唔使畀呢筆錢啦!都唔知佢係疏忽無講,定係想樓價貴啲收多啲佣。」
文字由本報記者整理

專家之言:買樓須知
1.決定購買或租賃物業前,小心視察物業
2.清楚了解自己經濟狀況,還款能力及銀行提供的按揭安排
3.簽訂臨時買賣或租賃合約前,要求代理提供最新業權資料
4.繳付任何款項後,立即要求代理發出收據作實
5.若交易告吹,要求代理立即交還代為託管款項
資料來源:地產代理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