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利益輸送疑團未解 - 盧峯

蘋論:利益輸送疑團未解 - 盧峯

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先生後,代表工聯會及民建聯參選今屆立法會的陳婉嫻女士也被傳媒揭發長期租用工聯會的進修中心作議員辦事處,有向工聯會輸送利益的嫌疑。立會秘書處昨天已去信陳女士及另外兩位租用同一辦事處的議員──陳國強先生及梁富華先生,要求三人解釋有關的租賃協議。
正如我們在評論涂謹申先生漏報利益事件時指出,市民對公職人員的操守及誠信要求極高,不管是任何黨派、任何背景、任何團體的議員或公職人員都需要恪守最高的操守及誠信標準,任何可能的利益衝突、任何可能被視為利益輸送的行為都必須徹底向公眾交代、徹底向公眾澄清、清楚向公眾解釋;只有這樣才可能保住議員本身的公信力、只有這樣才可能保住政治體系的公信力。
事實上今次陳婉嫻女士及另外兩位議員租賃工聯會進修中心的事件的確有不少可議之處。首先,根據立法會租用辦事處的指引,議員開設辦事處的費用應與其履行立法會的職務有關。現在陳女士跟其他兩位議員租用的單位絕大部份時間、絕大部份地方都被用作工聯會的進修中心、都被工聯會用作開辦進修課程之用,陳女士跟另外兩位議員本身則極少在有關單位辦公,其中一位更從來未踏足這個單位。像這樣的辦事處不是有名無實得很嗎?而開設這樣有名無實的辦事處怎不讓人懷疑他們是在明益工聯會呢?
此外,據陳女士方面解釋,她及另外兩位議員的聯合辦事處共佔用一千二百平方呎,故此每月租金二萬一千元並不算昂貴,工聯會也沒有刻意多收租金。然而這樣的解釋是不全面及取巧的。應該看到,陳女士三人的聯合議員辦事處跟工聯會進修中心共用的地方甚多,兩者之間又沒有清楚的分界,實際上難以評估辦事處佔用多少面積。更何況三人根本甚少在有關辦事處辦公,他們根本不需要使用多少地方,更不要說是一千二百平方呎了。從這種種情況來看,整個租務協議及租金安排對工聯會都是非常有利的。陳女士及另外兩位議員怎能不就此向公眾作解釋、作交代呢?
陳婉嫻女士昨天強調,她不認為租用工聯會的物業有何不妥,也不認為自己的道德誠信有問題。我們認為,陳女士的誠信操守是否有問題只能由公眾作判斷,而要讓公眾有能力、有條件判斷,陳女士及另外兩位議員首先該做的是對事件作清楚的交代及說明,包括為何在使用率極低的情況下仍以二萬多元長期租用工聯會的物業、包括為何訂立的租務條件對工聯會如此有利等。只有當公眾掌握更多事實時,他們才能判斷事件是否涉及利益輸送問題。
(圖)陳婉嫻昨仍堅稱租用工聯會物業無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