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制度於2000年12月在本港實施,目的在僱主僱員的共同供款下,為就業人士的退休生活早作籌謀。本報近日接獲一家警衞公司多名員工投訴,指該公司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超過一年多。積金局稱有關僱主記錄員工的資料混亂,經警告後僱主答應補回欠供的強積金,並已陸續繳款。
呂先生及另外兩名不願透露身份的員工,分別向本報投訴被其任職的紀律警衛(香港)有限公司拖欠強積金供款,且同樣被拖欠一年多。「個個月都扣你錢話供,但原來個個月都冇供,拖足年幾!」
上月已離職的呂先生稱,他於2003年1月開始透過其任職的警衞公司供強積金,每月供款約三百多元。呂先生表示,該公司每月所派發的糧單上,均有列出:「強積金供款項目」,且每月扣除三百多元供款。
「年幾以來都以為公司幫我供緊,直至兩個月前收到滙豐銀行(受託供款機構)寄封信嚟,先知原來公司年幾冇幫我供強積金;我問公司,佢哋又話會盡快供番嗰萬幾蚊,但一直都唔見,所以我咪決定做到八月辭職囉!」
另兩名員工亦說:「同公司講,佢哋次次都話就快供番,𠵱家搵工困難,追多幾追又怕畀公司炒,我哋可以點做?」
本報就有關投訴向紀律警衛公司查詢,該公司行動經理趙先生坦言確有「遲供強積金」情況,但他無奈稱,該公司並非「無良僱主」,只是被部份客戶拖欠大筆帳項,甚至有客戶破產,令該公司出現財政問題,該公司由去年年初已開始重組架構,並陸續為僱員供回強積金。
趙先生強調,該公司絕對正視有關問題,現已跟有關受託銀行詳細研究,並積極處理;預計會於本月中整理好所有強積金帳目。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函覆稱,積金局接獲投訴後,已即時進行調查,發覺有關僱主記錄員工的資料混亂,經警告後,有關僱主答應補回欠供的強積金,並已陸續繳款,同時正積極整理員工資料,避免以後再有混亂。積金局陸續收到涉及該公司投訴,會密切跟進個案,確保僱員取回應有的強積金權益。(○八○九○○四)
積金局提醒僱員應確定僱主有為自己加入強積金計劃,並經常查核強積金供款紀錄,以確保僱主有為自己供款,且數額無誤。僱員一旦發現僱主欠供強積金,應盡快向積金局作出投訴,以便積金局及早跟進,為僱員追討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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