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參與不少演奏的鋼琴家戚明儀(四十九歲)(圖左),涉在同一間便利店兩度偷竊,她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盜竊罪名不成立。
涉案控罪指被告今年七月一日及十二日,在尖東一間便利店內偷取八筒糖果及兩件化妝品。裁判官表示,為首項控罪作證的店員在庭上所給予的證供,與其在警署錄取的口供有重大分別,故判首罪不成立。另外,法庭接納辯方指被告同月十二日,正趕着接她八歲的兒子放學,才一時忘記為一支潔面乳付款,故裁定被告兩項罪名均不成立,被告聞判後顯得頗激動,事後由友人陪同離開法院。
案件編號:KCCC9537/04 黃詠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