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由勞工處與《蘋果日報》合辦,逢星期四刊出,旨在為勞資雙方解釋有關僱傭問題,如僱主或僱員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熱線27171771查詢。
小玲:家姐,我今日去見工,老闆話我幾好,叫我下星期一返工。
家姐:份工有幾多錢人工呀?
小玲:五千蚊,另外加班會有津貼,不過老闆無講清楚點計。
家姐:咁老闆有無同你簽合約?
小玲:老闆話公司又唔係大,只得十幾個職員,唔需要簽合約,口頭講就得嘞。
家姐:咁點得呀,如果將來有爭拗,大家無憑無據,對你哋雙方都無保障。
小玲:咁我可以點做?
家姐:我知道勞工處出咗一本叫《使用書面合約及備存工資和僱傭紀錄》嘅書,裏面有一份僱傭合約樣本,同埋常用嘅僱傭紀錄樣本,好似假期紀錄咁。我公司都有參考呢份合約樣本去制訂僱傭合約,所以𠵱家合約嘅內容好齊全,老闆都好滿意。
小玲:我可以去邊度攞到呢本書呀?
家姐:你可以去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嘅分區辦事處免費攞到,又或者上勞工處網頁
以上資料只用作說明《僱傭條例》下的相關條文,對有關法例的詮釋,應以《僱傭條例》原文為依據。如有任何爭議,則以法院的判決為最後依歸。
此外,為了鼓勵及嘉許機構推行良好人事管理,勞工處現正舉辦第四屆「良好人事管理獎」,歡迎各機構踴躍參加,報名截止日期為2004年9月10日。詳情請瀏覽本處網頁
資料提供:勞工處勞資協商促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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