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器熱賣 海關提醒消費者<br>金飾交易須列純度兼附收據

金器熱賣 海關提醒消費者
金飾交易須列純度兼附收據

【本報訊】中國人傳統愛金,年輕一代或嫌俗氣,但在結婚這些大喜日子,仍難免隨俗,尤其是今年雙春閏月,各金飾店紛紛創作設計新穎的配飾,希望吸引講求「潮爆」的年輕一代新人。海關則提醒消費者,法例對黃金及白金製品交易的規管非常嚴格,所有黃金、黃金合金及白金製品均須標明純度含量,並必須附有列有有關資料的發票或收據。 記者:陳沛敏

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署理總貿易管制主任張寅康接受訪問時指出:「根據法例,至少8K即純度唔低於333份,先至可以稱為黃金產品。」所謂純度標準,即按重量計算黃金在一千等份合金中所佔等份的數字,純度不低於990份,即屬足金(見表)。至於白金,純度至少要「PT850」。

違例者可判囚兩年
現行法例的《黃金及黃金合金令》及《白金令》分別規管黃金及白金製品,若產品沒有標明純度或實際的純度與標記不符,即屬違法,一般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海關若接獲有關黃金產品純度的投訴,會購買有關產品交政府化驗所化驗。
法例又規定黃金白金製品的發票上,必須列明黃金純度及商戶資料,方便消費者需要時追究;金舖又必須在當眼處張貼法定格式的告示,提醒消費者權益。針對黃金白金製品,今年首四個月海關只曾接獲一宗投訴,去年全年則有十一宗;今年和去年內地旅客的投訴則各有一宗。
張寅康指出,投訴主要涉及製品的成色,但部份經海關調查後,證實是消費者誤會,例如曾有上海旅客在本港的金行購買了售價二萬多元的金飾,返回內地後經鑑定金價只值七千多元,以為受騙,但原來該金飾貴在設計和手工,而明碼實價列明,因此投訴不成立,但該名旅客仍獲商戶接受退貨「回水」。

向內地客加強宣傳
隨着內地旅客來港購買金飾等愈來愈多,海關會與消費者委員會聯絡,加強對內地旅客的有關宣傳。
至於檢控個案,今年有兩宗,去年有五宗,大部份有關金行沒有依例張貼《黃金令》及《白金令》。張寅康表示,早年曾有一家位於油麻地金行出售的一款金飾標有18K標記,但經化驗後證實根本不含金,但他強調,本港的金飾行業普遍信譽良好,呼籲業界珍惜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