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員工薪酬罰五萬

拖欠員工薪酬罰五萬

深圳市人大通過《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無故拖欠員工薪酬,應在期限內全額支付,並支付相當於薪酬總額百分二十五的補償金,否則勞動部門可對該用人單位處以一萬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新華網